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8日发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从六方面介绍了本届政府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在今日的专题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将知识产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均大幅提高。
据介绍,在法律制度完善方面,近年来,我国制定修订了与打击侵权假冒有关的十多部法律法规,特别是在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和扩大权利保护范围两方面加重力度。比如,新修订的《商标法》首次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大幅提高到300万元;执法与司法的透明度也不断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将生效判决文书向社会公开。
在行政执法效力提高方面,自2014年起,每年都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仅去年一年,工商部门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就检查网站、网店190多万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3万件。此外,在推进软件正版化的工作上,目前,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机关全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
在严格司法领域,2013年至2016年,我国共破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近4万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近5万人;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44万件,年均增长15%。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成立三个知识产权法院。截至今年6月,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6万件,审结3.3万件。另外,南京、苏州、武汉、成都、合肥、宁波等地也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
区域协调合作、国际合作也在持续加强。“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链条也跟着发展,出现了很多跨区域,甚至跨国境的有组织违法活动。”柴海涛告诉记者,在新情况下,侵权违法行为也出现了线上线下一体化、区域分布碎片化、产销分工精细化、物流和支付信息化、违法行为组织化的新特点。应对这些新挑战的措施就是加强跨区域合作。
同时,在开展国际合作领域,我国目前已加入近20个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并广泛参与知识产权议题磋商。我国与美国签署了《中美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协议》。与欧洲的中欧地理标志合作与保护协定谈判也已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