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拉萨市召开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新闻发布会。拉萨市于2014年12月获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2016年12月,拉萨市质量强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自治区考核组的验收。
设立领导机制落实责任
2012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拉萨市于2014年12月获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并决定将“净土拉萨、质量引领”作为拉萨市质量精神正式表述语。2016年12月,拉萨市质量强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自治区考核组的验收。
同时,印发了《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拉萨市质量强市工作2016、2017年行动计划》,出台了《拉萨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拉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拉萨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意见》、《拉萨市名牌评价管理办法》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全市6县2区政府均建立了质量工作承接部门,设立了领导机制。
另外,拉萨市把质量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每年落实质量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2016年拉萨市政府单位用于奖励的资金达200多万元。
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影响力
近年来,拉萨市着力拓展品牌建设范围,不断加强品牌建设力度。据悉,截至2017年6月,拉萨市商标总量达6335件,中国驰名商标14件,自治区著名商标7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6项。另外,指导企业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受训人次达200余人次。目前,全市19人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2016年,工业产品监督抽样180批次,合格率100%。2016年,受理质量监督工程项目672项;检查在建建筑工程475项、1833次,排除安全隐患1565处,责令当场整改1084次处,限期整改584处,停产整顿131家;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抽查336次;组织召开现场会41次,处罚27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拉萨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恩兵介绍:“拉萨市在完成创建工作自查、通过预验收的基础上,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工作方案》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本底资料编制说明》要求,已完成本底资料的编制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编制正式验收申请书,计划于近期向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提交本底资料和验收申请,争取一次性通过国家验收组的考核验收。”
编辑:杜静
西藏商报记者卓嘎拥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