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7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0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100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分别为:
淡水鱼1批次,标称晋城市城区红军水产批发部销售的中华鲟恩诺沙星超标,检出值为96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合格样品100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10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32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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