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甘肃省工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省内市场上销售的灯具、打印机2类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显示,56批次灯具类商品不合格,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标志(安全)、灯功率(W)、初始光效(lm/W)/光通量、颜色特征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打印机类商品不合格,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标记和说明、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工商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
不合格商品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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