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7年第一期餐饮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通告》,该局近期对市中心城区及所辖各县餐饮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食用农产品16批次、肉及肉制品17批次、豆制品5批次、煎炸油6批次、自制饮料5批次、调味品21批次、餐具1批次、面及面制品147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5批次,问题发现率为7.2%。
据通告,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不合格指标等信息如下:
1、黄淮学院龙湖苑餐厅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江海区嘉顺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风味肠,过氧化值为1.22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
2、黄淮学院龙湖苑餐厅销售的自制土豆粉,铝的残留量为344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
3、黄淮学院学苑一餐厅销售的标称平乡县鑫旺酱菜厂生产的红油酸豆角,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97,标准规定为≤1.0;
4、黄淮学院学苑一餐厅销售的标称淮阳县益民酱菜厂生产的萝卜丁,苯甲酸为1.52g/kg,标准规定为≤1.0g/k;糖精钠(以糖精计)0.82g/kg,标准规定为≤0.15g/kg;
5、黄淮学院学苑二高级中学餐厅销售的标称临颍永民酱菜食品厂生产的酸辣萝卜条,苯甲酸为1.85g/kg,标准规定为≤1.0g/k;
6、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江海区嘉顺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风味肠,过氧化值为1.27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
7、西平县第五小学销售的银耳,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0g/kg,标准规定为≤0.005g/kg;
8、汝南县罗店镇初级中学销售的标称荆州市渝通榨菜厂生产的爽口榨菜丁,苯甲酸为1.55g/kg,标准规定为≤1.0g/kg;
9、正阳县高级中学销售的标称荆州市鑫翔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鲜酱菜,苯甲酸为1.27g/kg,标准规定为≤1.0g/kg;
10、正阳县高级中学销售的标称荆州市荆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仁酱丁,甜蜜素为1.609g/kg,标准规定为≤1.0g/kg;
11、正阳县第二高级中学销售的标称荆州市鑫翔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味鲜酱菜,苯甲酸为1.28g/kg,标准规定为≤1.0g/kg;
12、正阳县兰青乡中心学校销售的标称广东百味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炸粉,铝的残留量为427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13、泌阳县实验中学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54g/kg,标准规定为≤0.2g/kg;
14、河南驻马店高级中学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16g/kg,标准规定为≤0.2g/kg;
15、河南驻马店高级中学销售的标称西平汇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熏香火腿肠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0cfu/g,标准规定为≤30000cfu/g;
上述不合格样品检验机构均为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及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排查下架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责成有关县区食药监局分别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017年第一期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