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开展了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本次成品油抽查区域涉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和中卫市。共计抽检87家经销企业170批次样品。其中银川市抽检81批次,石嘴山市抽检51批次,中卫市抽检38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150批次,样品整体合格率为88.24%。本次抽检成品油包括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两大类。其中车用汽油60批次,合格54批次;车用柴油110批次,合格96批次。
本次共计抽查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域成品油经销企业87家,共抽查样品170批次,其中车用汽油60批次,车用柴油110批次。经检验合格样品149批次,其中车用汽油合格54批次,车用柴油合格96批次。总体样品合格率为87.65%,车用汽油合格率为90%,车用柴油合格率为87.27%。
本次车用汽油检验项目为9项,在抽查的60批次样品中,合格54批次,不合格6批次,该产品合格率90%,不合格项有研究法辛烷值、蒸气压、硫含量、甲醇含量。车用柴油检验项目9项,在抽查的110批次产品中,合格96批次,不合格14批次,该产品合格率86.36%,不合格项有硫含量、闪点、十六烷指数。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加注车用汽柴油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规成品油销售企业的产品,不要被价格价格或促销方式所吸引,以防加到不达标的成品油。
2、选择车用汽油型号时,应该按照车辆的使用手册中建议的车用燃油型号。
3、加油后要开具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出现车辆因油品导致的故障等问题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成品油不合格企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