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17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5类食品1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为:抽检豆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饮料2批次、调味品1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郧西县益群时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郧西板桥豆干,苯甲酸检出值为0.7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郧西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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