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补充公布2016年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1批次至尊虾条样品不合格。
据通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组织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因复检、异议处理等原因,目前有部分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未予公示。为进一步落实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的要求,保证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现将2016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补充公示。
本次抽检6类食品49批次样品。其中,薯类及膨化食品23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9批次,合格9批次;酒类2批次,合格2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合格7批次;肉制品7批次,合格7批次;蛋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火车站店经销的郑州荔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至尊虾条(生产日期/批号:2016050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156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通告中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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