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124批次,豆制品7批次,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中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4批次餐具不合格,其余均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在西安曲江新区老城小村陕菜馆抽检的餐具(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在西安金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餐具(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在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洪庆购物广场抽检的标示为陕西卓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南瓜子(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8日),过氧化值检验结果为0.55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在陕西信德四川会馆餐饮有限公司抽检的餐具(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13日)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在西安市碑林区汉居一品餐馆抽检的餐具(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18日)中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针对以上情况,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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