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3大类食品,包括: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速冻食品、饮料、糖果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其淀粉制品、罐头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等产品,共抽检2435批次,其中合格2413批次,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率为0.90%。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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