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4月份,依法对安徽省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销售的家用电器类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抽取样品50组,合格48组,不合格2组,样品合格率为96%。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规定,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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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4月份,依法对安徽省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销售的家用电器类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抽取样品50组,合格48组,不合格2组,样品合格率为96%。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规定,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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