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等3类食品139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抽检饮料7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肉制品31批次,粮食加工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博市五老缘山泉水厂生产的天然山泉水亚硝酸盐(以NaNO2计)检出值0.017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淄博中农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天然弱碱性饮用水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9.0mg/L,标准规定为≤2.0mg/L,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淄博资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2,3,2,7,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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