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桃花债》”一事又有了新的进展,唐七公子在微博上公开著作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否认其小说涉嫌抄袭。(人民网8月9日)
自2016年2月,《三生三世》决定拍摄电视剧起,网络上就一直有网友公开喊话唐七,认为其文章涉嫌抄袭大风的《桃花债》,并贴出了一些粉丝制作的调色盘,进一步比照了两篇文章的异同,但由于原作者并没有发声支持,此事便不了了之。然而随着电影的上映,这一话题又重新被提上议程,有许多网友质疑,唐七抄袭得如此明显,为何还如此理直气壮,真的不怕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查阅资料后可以发现,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法总的来说具有两方面的作用,首先当然是对作者权益的保护,赋予作者一定的署名权、复制权、改编权等,但另一方面,它在保护方面框定的范围实在太小,很难让人去真正区分“抄袭”和“借鉴”,也让一些人“投机取巧”,肆无忌惮地钻法律的空子。按照《三生三世》和《桃花债》的调色盘可以发现,两篇文章相似的只是文风、设定、情节等,并没有涉及具体的叙事方式和表达,而这样的“抄袭”,在法律中其实是不被禁止的。
许多人说法律之上应还有道德,即使有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好像“抄得很聪明”,但我们也能在道德上谴责他,在道德上抵制他,然而可惜的是,即使《三生三世》涉嫌抄袭,仍然有许多不理智的粉丝,辩解称小说抄袭和电视剧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以锁场的方式以期增加电影的票房。
因此,当下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在现有知识产权法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对于抄袭的定义做到进一步的细化,能将一些作者的“小聪明”扼杀在摇篮中,真正做到保护原作者的知识产权。但是这样的完善也不能“矫枉过正”,因为文化的发展要求我们的作品中必须存在“借鉴”,只有不断从前任的智慧结晶中“取精华、去糟粕”,才能保证文化水平的延续发展。
鉴于以上考虑,保护知识产权,其实更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发挥道德谴责的作用,对于涉嫌抄袭的作品要大力抵制,做到“头上有一篇广袤星空,心中有时刻约束自我的道德律”。如果社会上对于这些作品不给予支持,不让它们保有热度,相信长此以往,它们的也会自动销声匿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