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鲜美,价格亲民”是很多消费者对“千里香馄饨”的普遍印象。包括“福建千里香馄饨”“闽南风味千里香馄饨王”“老上海千里香馄饨王”等在内,打着“千里香”旗号的馄饨店遍布湖城。它们之中,究竟谁是“李逵”,谁是“李鬼”?近日,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大队联手“千里香”商标持有人,对辖区内打着“千里香馄饨”招牌的小餐饮店,进行一次摸排核查。
“福建‘千里香’馄饨是福建省传统特色小吃,由精炼‘千里香’香料、精制调味肉馅和汤料组成。外观汤清澈,馄饨皮薄馅大,晶莹剔透,口感滑爽,入口清香,是一种既有地方特色、又适合全国口味的湿式面食。”成都千里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目前是“千里香”馄饨的商标持有人。正宗的“千里香”馄饨,需经过香油熬制、香汤煅制、香肉馅配制、“千里香”专用面皮精制4个操作步骤。且从配方配料到用法都有精确规则,否则就不能调出福建“千里香”馄饨的独特口感和香味。
在摸排核查过程中,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大队共查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千里香”商标进行经营活动的商家7家。经成都千里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这7家假“千里香”馄饨店均未取得该公司授权,也不可能掌握相关操作技术。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7份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侵权行为、自行整改,并要求其对店招店牌进行重新装潢,消除“千里香”商标痕迹。
“联合商标持有人一起开展摸排核查,不仅维护了广大消费者权益,更是在全力维护商标持有人权益,从而维护良好的餐饮市场经济秩序。”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事后监督检查,目前涉事的7家商户全部整改到位,已经挂上自己的招牌。
责任编辑: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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