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我国是知识产权“大国”,却不是知识产权强国。2016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破百万,但我国知识产权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状况。长期以来,保护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和维权成本高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主要问题。
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犯罪,抢夺别人辛苦孕育的成果,对这种“强盗行为”必须“零容忍”。否则,不仅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损失,也会蚕食社会创新驱动力,最终将摧毁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主创新热情和积极性,就是维护经济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显示,近两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呈上升趋势,2016年较2015年同比上升41.34%。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之所以屡禁不止,重要原因在于其具有获利性高、违法成本低的特点。处罚缺少力度,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很难对违法者形成震慑。
如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俗话说得好,动其皮毛,不若伤其筋骨。不仅要让侵权者返还其不正当利润,还要让他们十倍百倍地进行赔偿。
要形成“恶意侵权,就会倾家荡产”的氛围,让侵权者不敢侵权、不能侵权。
为此,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部门要敢于“亮剑”,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同时,还应简化程序、减少费用,降低维权成本。让被侵权者得到合理赔偿。只有这样,才能彰显法律法规的威严,进而有效保护创新者的研发热情,为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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