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2017年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近期连云港市食药监局对连云港市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食用农产品抽检涉及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4大类,共抽检120批次,合格118批次,合格率为98.33%。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连云港市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县(区)局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
特别提醒,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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