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通报2017年上半年配装眼镜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100批次,合格87批次,合格率87%。
本次抽查依据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主要对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等指标进行了检验。
从检验结果来看,有4批次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6批次主子午面二球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1批次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不合格、3批次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不合格、2批次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不合格、1批次柱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2批次柱镜轴位方向偏差不合格。顶焦度偏差不合格会对人的视力健康造成伤害。柱镜轴位偏差不合格会造成佩戴者视力疲劳。光学中心水平偏差不合格会导致眼睛斜视,加大近视度等病症。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不合格会让人感到头晕,并产生斜视或其他的功能性的损害。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2017年上半年配装眼镜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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