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化肥、农药、农膜、潜水电泵等四种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254家(其中生产单位160家,经销单位94家)生产经销单位的355批次产品。检验合格345个批次,不合格10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8%。其中,农膜(地膜、棚膜)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化肥的不合格检出率为2%,农药的不合格检出率为2.9%,潜水电泵的不合格检出率为11.43%。
本次抽查共发现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化肥的总养分含量、总氮含量、有效磷含量、氧化钾含量、锌含量、硼含量、水分含量等项目不合格;农药的烯酰吗啉含量、嘧菌酯含量、水分等项目不合格,潜水电泵的电泵引出电缆、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等项目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113家生产经销单位(其中生产单位54家,经销单位59家)的200个批次的化肥,合格196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均为省外企业生产),不合格检出率为2%。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养分含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养分含量低的产品会直接影响到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使农作物品质降低,减产减收,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为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或选用价低质次的原料,二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导致产品不合格,三是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致使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51家生产经销单位(其中生产单位21家,经销单位30家)的70个批次的农药,经检验,合格68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均为省外企业生产),不合格检出率为2.9%。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有效成分含量是衡量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农药杀虫除害的关键,关系到农药的药效,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直接影响到杀虫效果和农作物的生长。二是水分不合格。水分含量超标会加速农药中有效成分的分解,直接影响到农药的使用效果。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对原材料把关不严,致使生产的农药有效成分含量降低,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出厂检验把关不严,致使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山西省35家生产企业的35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合格31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11.4%,不合格项目为潜水电泵的电泵引出电缆、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引出电缆偏短不仅给用户使用造成不便,而且如果用户接线不当,电泵运转后可能造成漏电,引发安全事故,同时电泵效率偏低,也会造成大量能源浪费,不符合节能要求;另外如果水泵运行和实际工况不符,形成偏离设计值,严重时会烧毁电泵。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检验,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有意缩短电泵电缆长度,有的企业生产设计不合理,铸造加工精度无法满足产品设计需要,影响流量与扬程参数。目前,潜水电泵行业中多数企业为中小型企业,存在对外协件质量把关不严,没有按照标准要求定期对成品进行性能试验等问题,容易导致产品流量、扬程及效率超出受控范围,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
针对本次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