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7月15日讯7月14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在湘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一起成功破获湘潭、成都、长沙三地跨省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涉案人员19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缴获假酒15000余瓶,30余个品种,涉案金额初步估价500余万元。
2016年10月,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科向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通报,在市场管理中发现销售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后经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11.8”专案组侦查此案。公安机关各警种密切配合、合成作战,食药监部门全力配合,专案民警利用多种侦查手段,反复对主要涉案人员的重要关系链进行梳理、分析,不分昼夜摸排线索,克服天气严寒进行蹲点守候,逐一掌握了相关人员的活动轨迹、落脚点和加工、仓储场地,专案指挥部决定分两批在湘潭、成都、长沙三地开展收网行动。
2017年3月29日晚,市公安局与市食药监局70余人组成联合收网警力,在成都警方的支持下,同时分别在湘潭、成都两地开展抓捕行动。专案民警在湘潭楠竹山、雨湖等地捣毁销售假酒的窝点6个,在成都彭州捣毁生产假酒的窝点1个,共抓获涉案人员9人,查封储存假酒仓库5个,扣押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14700余瓶,以及假冒多种知名注册商标、防伪标识、假酒包装盒等制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4月23日,专案组在长沙实施第二次抓捕行动。专案民警先后在长沙市雨花区、芙蓉区和长沙县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生产销售假酒的窝点1个,查封假酒仓库6个,扣押假冒多种知名注册商标的假酒900余瓶,以及假冒注册商标、防伪标识、假酒包装盒等制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额约300余万元。
经查,湘潭市面上销售的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均出自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0岁,住雨湖区楠竹山)经营的“旺诚酒业”。刘某销售的假冒贵宾郎酒均由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43岁,住四川成都简阳市)提供,刘某在订制假酒产品时,要求周某某在他订制的假酒上专门打上“永鑫”和“品哥”防伪标识等字样意图以假乱真,然后分销给刘某光、程某群、赵某等3人。
刘某除销售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外,还销售多种假冒知名品牌白酒,且均由犯罪嫌疑人江某某提供,而江某某的白酒来源于犯罪嫌疑人项某某。根据犯罪嫌疑人项某某交待,其通过从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手中购进低档次酒,从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高某某手中分别购得各类酒瓶、包装袋和标识等物,雇佣赵某某、项某某等人灌装成知名品牌白酒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近年来,湘潭市治安侦查部门充分发挥打击食药犯罪的拳头作用,陆续破获了“毒豆芽”案、“假性保健食品案”“有毒卤菜案”“假槟榔案”等系列重大案件。2016年以来,湘潭市公安机关办理食品犯罪案件3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3人,移送起诉75人。
湘潭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在购买品牌酒时,首先要看外包装是否精致,标签是否清楚,字体是否清晰;按照酒厂留在外包装上的编码,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的方式进行查询,还可以核对经营户提供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记录白酒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与该酒瓶的标识是否一致。
(记者楚湟通讯员谭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