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禽畜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类、鲜蛋5类食用农产品56批次样品送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南宁都来餐饮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使用的黄肉姜,铅检出值为0.3mg/kg,标准规定≤0.1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大康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宁柳沙分公司销售的花甲螺,氯霉素检出值为1061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隆安县唐氏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海水),镉(以Cd计)检出值为1.09mg/kg,标准规定0.003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并监督销毁不合格产品,同时通报产品生产环节所在地农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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