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淄博市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淄博市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环节的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在博山八陡金富源大酒店抽检的1批次海米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检出值为0.038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在博山八陡天盛源大酒店抽检的1批次银耳中二氧化硫项目检出值为0.75g/kg,标准规定为≤0.05g/kg。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在博山八陡天盛源大酒店抽检的1批次粉皮中二氧化硫项目检出值为0.03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在金晶学校食堂抽检的1批次酱油中氨基酸态氮(以N计)项目检出值为0.11g/100mL,标准规定为≥0.40g/100mL;全氮(以N计)项目检出值为0.228g/100mL,标准规定为≥0.70g/100mL。检验机构为青岛捷安信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博山区食药监局已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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