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结果是兔皮 经销商坦言“阿玛尼”有问题 广西非遗传承人集体入驻抖音 时尚传播非遗文化 韩农林水产食品部拟大幅加强对美牛肉检疫 两会观察: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模式升级了 WIPO Pearl数据库增加新冠病毒术语 激励创新对抗疫情 “最严版权令”实施一年数字音乐日子过得怎么样? 云南昆明:“小小质量官”开启知识产权保护之旅 洋奶粉无中文标签也不合格 赛门铁克专利:可帮助BT用户分辨种子文件是否可信 古巴新青年玩盗版游戏长大 搭秘密网络受人倾佩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又增9名新成员 9批次样品不合格 河北省保定市公布18大类食品抽检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将进一步加强 西藏食药监局:2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江苏苏州高新区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入围国家服务网点 游戏使用悍马商标,是否构成侵权? 山东省质监局:4批次弹簧软床垫产品抽查不合格 遇海淘造假找谁维权 专家:快递主动参与属共同侵权 浙江省海盐开展科技型企业发明专利“清零”行动 广东省联动监督抽查 2批次清远产涂料不合格 福建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4批次不合格 希望美客观评价我国知识产权保护 “新闻搬运工”搬出版权纠纷 辽宁省辽阳市市场监管局:1批次袜子、4批次高分子防水材料抽检不合格 调查:含恶意软件 盗版软件网站都不安全 确权程序为专利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清澈的爱”需要清澈的守护 江苏苏州新增两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单位 山东省青岛市质监局抽查12批次胶粘剂产品不合格1批次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迪奥油脂”公司1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兰州市民看清了 雪山冬虫夏草胶囊是假冒的 浙江嘉兴将商标品牌培育列入政府考核主要指标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公示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 东莞警方查获3335万元假货 抗议欧盟新版权法 意大利语版维基百科网站关闭 安徽省宿州市抽检饮料17批次样品 不合格3批次 标称郑州龙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蜀麻辣鱼抽检不合格 “海淘”式购物需要补上法律维权课 对“洗稿”不妨引入惩罚性赔偿 质检近一半不合格 你用的箱包可能是一次性的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49批次阀门产品 不合格3批次 让KTV下架歌曲是堂版权保护课 尼日利亚版权保护制度概述 贵州省盘州市开展知识产权双随机检查工作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抽查不合格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67号) 广东江门开展2017年度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 斩断假货流向农村市场的通道 《后宫·甄嬛传》作者为何状告网易?

社会共治是食品安全领域 国家治理的制度创新

社会共治是当代治理理论谱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一种多元合作共生的制度创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和原则的提出是面对政府单一主体治理困境和监管的碎片化,在食品安全领域因应社会变化以解决现实难题而产生的管理理念和制度的新变化,无疑是一种制度创新。

社会共治的内在机理

社会共治是吸收多中心治理、合作治理思想和新公共行政思想,以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为基础,在应对处理公共问题和公共服务供给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理论工具和分析视角。按照治理理论经典作家简·库依曼的简洁表述:面对多样、动态、复杂的社会公共事务,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或个人拥有足够的知识和资源解决所有问题。仅靠单一的政府力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公众需求,必须创造一种新的、伙伴关系的模式来共同应对和解决。因此公共事务的解决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不得不依赖于众多的社会行动者通过交换彼此有限的资源而风险共担,收益共享,通过谈判达成一致从而采取有效的集体行动。

社会共治包含六个方面的特征:主体多元;柔性、开放、复杂的互动系统;利益旨趣相同或接近,能够达成共识和采取集体行动;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前提;协商、对话、竞争、妥协、合作的持续互动过程;以公共利益和共识目标实现为产出结果。相对于宏大的治理理论,社会共治思想更加注重激发社会的活力和多元主体的民主参与;注重社会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以及共识目标的实现;注重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的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注重治理共识的确立、参与主体的平等、主动和协商;注重治理系统的开放性和治理过程的持续性。特别是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领域,倡导社会不同主体作为相对独立的力量或重要的补充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中来。这就要求社会多元主体(不同的社会行为者)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前提下为了公共目标而共同努力。

制度创新和有益探索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为主、食品品类监管为辅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的一元治理结构,经历过分段监管、统合监管等多次分分合合的体制机制改革。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种类的多样性和食品供给的丰富性,使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近年来曝出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反映了传统的监管体制已无法适应社会对安全食品的需要。以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后续改革为契机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在管理体制、机制、监管权责、法制保障等多个维度进行了调整和细化,并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整体性治理”取向。但由于食品安全监管相对人的多样性及食品关联产业的复杂性,加之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毒大米”“瘦肉精”“牛肉膏”“塑化剂”等五花八门的食品安全事件仍然层出不穷,政府部门疲于奔命却又力不从心,使得偏于理想化的“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依然面临着诸多现实难题。无论是“九龙治水”分段监管模式还是“一龙治水”的大部制模式,“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体制机制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虽然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督、举报作用越来越明显,但食品安全的监管思路总体仍未突破政府主导的一元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之痛”与“机制之殇”如何破解,亟须传统思维的突破和新理念、新工具的支持。需要一系列能够解决当代社会现实问题的法律、规则或规范——制度的推陈出新。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创新就显得愈发重要。在世纪转换时期,伴随着公共管理改革理论扬弃过程中产生的“多中心治理”“合作治理”“跨部门治理”“整体性治理”的理论思潮,作为回应政府治理“断裂化”“空心化”现象的理论工具,强调整体政府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治理模式,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深入研究和广泛认同,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改革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考框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突破和超越政府单一主体管理体制模式,激发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是一种符合现实需要的制度性变迁。2009年以后,我国政府先后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了政府系统内部的协调和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多部门合作治理和多中心治理实践逐步展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和丰富的社会实践,对治国理政进行了新的制度设计,提出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强调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彰显了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精神,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指明了制度变迁的行动方向和路线。首先从中央决策层面跳出传统的国家一元管理和统治的思维定式,实现对传统管理体制和思维的突破,展现出多元治理的思想逻辑。到2013年,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央进一步提出了“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思路,强调将企业、政府、社会不同职能、性质组织的积极性激发出来,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激发出来,在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上突破了传统思维束缚,社会共治的理念逐步确立。新的食品药品监管行政部门的组建,使监管责任更加清晰,监管法制化进程加快。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的提出和原则的确立,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单一主体治理困境提出新的思路和原则,更加重视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这不仅是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在体制和机制上的突破;是因应社会变化和解决现实难题需要而产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的新变化,无疑是一种制度创新和有益探索。

编者注

由于治理对象的复杂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主体关系的复杂性和治理过程的复杂性,社会共治本身也是非常复杂的活动,加之各种外在和内在环境的变化影响,使问题更加复杂,需要认真研究。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复杂性,有助于制度创新的不断推进、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治理目标的实现。本版将在下周介绍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复杂性挑战,敬请关注。□刘智勇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