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按照《鄂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安排,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公告。
鄂州市本期抽检食品类别涉及婴幼儿配方食品、酒类糖果制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蔬菜制品、蛋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17类食品,其中不合格5批次。
抽检依据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2-2014)、《食醋卫生标准》(GB2719-2003)、《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2762-2012)、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整治办(2008)3号文件等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共抽检食品样品201批次。
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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