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周颖王陈燕)“能够在端午节来临之际收到这样一份暖心大礼,我们非常满意!”这个端午节前,五芳斋集团董事长厉建平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检察长薛保其手中接过《检察小贴士》,高兴地说。
2016年8月,秀洲区检察院受理了车鸣等7人假冒注册商标及岳翔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车鸣等人侵害的是嘉兴五芳斋集团的知识产权。“五芳斋”是生产销售粽子的百年老字号,也是嘉兴“名片型”的著名非公企业。无论是历史上积累下来的口碑,还是“舌尖上的中国”所呈现的悠悠粽香,“五芳斋”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嘉兴的粽子文化。对“五芳斋”注册商标的侵权,既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侵犯,也是对嘉兴文化底蕴的侵蚀。
针对此案,该院十分重视,抽调骨干检察官成立办案组,并在第一时间主动与五芳斋集团取得联系,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听取企业对案件处理的诉求,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商标专有权保护方面存在的困难。今年2月24日案件依法起诉后,该院又及时告知五芳斋集团,并邀请企业相关人员旁听案件的审理,确保企业的知情权。
5月8日,法院作出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认定车鸣等7人假冒“五芳斋”“安井”等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主犯车鸣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其余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刑,并处罚金;岳翔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共计6万余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除了正常的办案,我们还针对该案所呈现出的利用互联网络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新特点,结合该案中反映的相关情况,借鉴办理同类案件中发现的经验做法,为五芳斋集团量身定做了一份《检察小贴士》,从‘制作防伪标识’‘公布授权商’‘与专业型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作’‘刑民并举,全面维护企业权益’等4方面向企业提出产权保护小建议。”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端午节前,薛保其带着办案人员专门给五芳斋公司送上了这份《检察小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