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7年广州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该局近期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21661-2008《塑料购物袋》标准,对标识、尺寸偏差、感官、跌落试验、提吊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项目进行检验。
据本次发布的《2017年广州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2批次产品被检出“尺寸偏差:厚度”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涉及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石之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不合格导致塑料袋的承受能力不好。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合格的塑料购物袋,没有明显的异味,从外观上看,塑料购物袋必须正确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生产厂名及图形符号代号等;有人性化警示标志,包括“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等字样;有可回收的标记和图案并有“废弃后建议回收再利用”的字样。
2017年广州市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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