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2大类食品161批次样品。其中,肉制品65批次,合格62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96批次,合格90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遂川县玛瑙山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军鸭(生产日期/批号:2016-11-2),总砷(以As计)检出值为0.68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遂川县玉云食品厂生产的肉粉松(生产日期/批号:2016-11-2),铬(以Cr计)检出值为1.47mg/kg。标准规定为≤1.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湖南食湘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柴火腊肉(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亚硝酸盐检出值为88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萍乡市百合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合泉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7;16;10;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龙南县九连山久兴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饮料(桶)包装饮用水(九连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7;7;3;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江西赣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分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赣源净化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9/20161109),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0;5;2;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永新县大自然龙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自然龙泉天然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5;5;7;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赣州康怡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圆山牌(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9;10;8;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崇义县竹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6;9;3;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