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伦敦一家法院作出了判决,驳回雀巢为奇巧巧克力申请商标保护的请求。这一回雀巢在法庭上的对手是糖果生产商吉百利。
在雀巢看来,奇巧巧克力易于掰开的四指形状应当是独一无二的设计。但上诉法院却认为,没有充分证据可以表明消费者依靠形状来区分这种牛奶巧克力涂层的华夫饼干。
对于法院的判决,雀巢难掩失望,称“正在考虑下一步对策”,不排除向最高法院进行上诉。雀巢已经为奇巧巧克力在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南非及加拿大申请到了商标保护。
另一方当事人拥有吉百利的亿滋国际则对判决结果表示欢迎。这已经不是两家食品巨头第一次对簿公堂,早在2010年,雀巢就试图在英国为奇巧巧克力申请商标保护,但申请遭到了吉百利反对。2013年,吉百利计划为巧克力品牌DairyMilk的紫色包装申请保护,在那场官司中雀巢获得了胜利。
这也不是奇巧巧克力第一次在申请商标保护上败诉。2016年新加坡一初级法院给出了与英国法院相类似的结论,“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巧克力时不会特别关注巧克力的形状。”
供职于律师事务所MishcondeReya的知识产权律师SallyBritton表示:“包括形状、声音、颜色、味道及气味的非传统商标注册正越来越受到欢迎。”
因为形状与外包装设计类似,2015年日本食品企业格力高也曾与韩国乐天在韩国打过官司。格力高于1966年推出了覆盖有巧克力涂层的棒状饼干百奇,乐天则在1983年发售了类似产品PEPERO。2012年格力高又推出了百奇高级款产品Batond’or,为了配合PEPERODAY(11月11日)营销,乐天开始销售PEPERO高级版PremiumPEPERO。
格力高认为PremiumPEPERO高度模仿Batond’or外包装曲线设计,将乐天告上法庭。2015年首尔一法院作出判决,宣布乐天败诉。“由于两款产品均为裹有巧克力涂层的棒状饼干,商品形态几乎相同。产品包装的配色与巧克力饼干的放置方式等也十分雷同。”
巧克力世界的形状纠纷还不止于此。2016年日本食品公司明治推出了板状巧克力TheChocolate,发售仅三个月销量就突破900万块。但很快就有日本吃货表示TheChocolate巧克力表面的凹槽纹路有抄袭日本高级独立巧克力品牌Minimal的嫌疑。明治的回应有些耐人寻味:“在开发新品时,我们会调查国内外各种巧克力产品。”
律师SallyBritton给了一些忠告:“想要为诸如形状或者外包装申请非传统商标注册的企业应当提供证据来证明,消费者是依据这些特征来挑选商品的。”
(来源:好奇心日报陈思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