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公告(第2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18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135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抽检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抽检水产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抽检酒类1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抽检糕点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饮料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为:
(一)在苍梧县菜市场抽样的鲳鱼(购进日期2017年3月6日),经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岑溪市绿云山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的包装饮用水(购进日期2017年3月16日,保质期三个月,规格:18L),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藤县太平红日食品厂的太平米饼(生产日期/批号:20170312,规格48克X10只),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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