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近日消息,2016年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13家受检单位的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4706.45-200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GB4343.1-2009)、《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2012),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连续干扰电压。
不合格样品的(标称)生产单位涉及深圳市康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批次)、深圳市美辰科技有限公司、冠德科技(北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予以处理。
2016年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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