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彰显了国家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良好创新环境的意志与决心。湖南已全面进入创新、开放发展新时期,须进一步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增强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要在强化责任担当中保护创新。创新已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更是企业乃至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而恶意侵权假冒的最大危害就在于使创新者劳无所获,极大地影响企业或个人的创新意愿,从而让社会创新陷入停滞状态。职能部门应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一样保护知识产权,像严厉打击酒驾一样打击侵权假冒。要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体系,完善定罪量刑标准,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和重大仿冒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将在省级以上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把园区打造成保护创新的高地,招商引资、人才集聚、产业发展的洼地。
要在严格监管治理中保障民生。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流通商品的监管,既有利于培育诚信价值观念、夯实市场有序运行根基,也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鉴于侵权假冒违法行高发多发、手段多样、形式隐蔽,我们要坚持边打边建、打建结合,构建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要紧紧围绕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等突出问题,以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接合部及进出口等环节为重点,开展跨部门、跨区域、全链条的综合监管治理。要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加强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适时公布,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让侵权假冒无所遁形。
要在推动社会共治中保持稳定。当前,社会各界在对危害人体健康的伪劣商品“零容忍”的同时,往往错误地认为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制假售假既可以满足中低端消费者需求,还能带动一方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事实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创新环境,还带来了恶化生态环境、侵害劳动者权益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要在促进认识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始终保持各类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结成广泛的打击侵权假冒“统一战线”,大幅提高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画出保创新、保民生、保稳定的最大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