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3月27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正在考虑对已经实施了30年的专利诉讼案件司法辖区的规定作出调整,允许在被告企业所在地进行审理。业界的批评人士指出,过去30年来,有太多毫无根据的专利诉讼由于选择了对原告有利的法庭而造成对被告不公。最高法院当天就卡夫亨氏食品公司(KraftHeinz)诉TCHeartland饮料调味品公司专利侵权一案能否由最初提起诉讼的特拉华州联邦法院移至TCHeartland公司所在的印第安纳州审理进行了听证。去年,华盛顿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依据1990年放宽专利诉讼案件地理管辖权的判例驳回了TCHeartland公司要求转移诉讼法庭的请求。
根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一项研究,美国40%以上的专利权诉讼案在位于得克萨斯州东部一处乡村地区的联邦法院进行审理,而这里并非美国的技术和创新中心。业界评论认为,此处联邦法院的裁决和程序有利于那些通过“专利诉讼”获利的实体而非那些通过专利进行实际生产的实体。这些通过“专利诉讼”获利的实体也被称为“专利魔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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