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2期总第16期)称,该局近期组织开展蜂产品专项整治,对蜂产品及以蜂蜜为原料的其他产品进行抽检(市抽),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蜂产品15批,抽检含蜂蜜水果制品1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15批,不合格1批次为水果制品“蜂蜜柠檬片”。钟山县如意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林食佳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普宁市爵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柠檬片”(生产日期/批号:42583,规格:净含量500克),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标准要求为≤0.5;检验结果为0.7,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发函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单位未销售的产品进行扣押,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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