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文化遗产热的出现,各地出于发展文化旅游和文创产业的需要,认识到文化遗产的资源价值,因此热衷于申遗,打文化遗产牌,将文化遗产作为一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金蛋,想方设法掌握更多的遗产资源。经济利益催生急功近利思想,功利性思维驱动“文化不够,造假来凑”等现象出现,让假冒的文化遗产大行其道,假民俗、假文物、假古迹招摇过市,导致乱象频出,丑剧频演。
民众到文化遗产景区旅游,常常被不良商家和导游带到假景点,先骗钱再坑人,不仅损害文化遗产地的信誉,而且影响游客文化体验的兴致;文玩爱好者有意收藏古物字画,却发现伪作赝品铺天盖地,虽有各类鉴定证书作保,却终成皇帝新衣,难掩画幅之拙劣;文化专家到古镇、古城考察,发现许多原生态民俗已面目全非,只剩下围绕旅游开发项目的假演出。在许多地方,容忍假文化遗产的存在已成为业内潜规则,许多造假现象甚至成为常态,人们对假文化已见怪不怪,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倾向。如果任由假文化遗产横行无忌,长此以往,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从而动摇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根基,影响优秀文化遗产的整体形象,阻碍文化传统在社会中的持久传承,建立民族的文化自信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遗产保护应首先关注文化打假问题,从源头上杜绝造假现象的出现。
文化打假首先要明确所针对的对象和方向。文化遗产领域内的打假应先从认证和鉴定遗产的裁判打起,这包括文化文物管理机构、专家群体和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的文化遗产管理、咨询、鉴定体系,他们应该是文化遗产去伪存真的把关人,而不应坐视本领域内造假行为愈演愈烈,甚至率先堕落,沦为文化造假行为的帮凶。以文物鉴定行业为例,长期存在管理混乱松散现象,准入机制不健全、各类鉴定单位良莠不齐,弄虚作假现象严重,比如乱发鉴定证书,伙同文玩商人把持市场等,将文物鉴定变成一种买卖,直接助长了大量赝品横行于世,导致行业整体诚信机制缺失,严重影响了文物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因此,纯洁文化遗产认证和鉴定的裁判员队伍势在必行,这就需要文化文物部门加强监管,行业内部自查自省,专家群体加强自律,增强文化遗产守护者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风清气正的整体氛围。
其次,文化打假应面向全社会形成某种氛围,包括对社会公众普及文化遗产知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平台,以及文化馆、博物馆、各文化遗产景点等公共文化场所,进行文化遗产真伪的知识宣传,让公众知假、厌假、弃假,最终形成抵制假遗产、伪文化的自觉意识。除此之外,文保部门和文物管理机构应吸收部分热心公众成立打假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文化打假的力量。
再次,文化遗产保护应与经济利益保持适度的距离,让遗产保护事业尽可能去除干扰因素,回归文化本位。目前许多地方唯效益论、唯GDP思维仍占据主导,形成一种畸形的政绩观,使有关部门在文化打假方面虚与委蛇,唯恐损害地方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纵容和助长了文化遗产领域内的造假行为。只有更多地将文化遗产保护视为与国有功、与民有利的长期公益事业,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垫脚石,才能有效避免功利主义主导文化文物事业,减少文化遗产打假措施下行的阻力。
最后,文化遗产领域的打假应该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和专门化。目前许多轰轰烈烈的打假运动沦为一阵风,风来吹皱一池水,风过水波去无痕,对造假行为起不到震慑作用,对净化风气作用也有限。因此,文化文物部门应加大文化遗产甄别和打假的频次与力度,勇于触碰利益这根敏感神经,打到痛处,让假文化遗产无处藏身,让无底线的文化造假行为付出代价。此外,文化文物部门打假执法权限不够,涉及市场经营监管往往与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相互掣肘,打假执法遭遇体制尴尬,这也是文化遗产领域打假措施执行难的重要因素之一,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赋予文化文物相关部门更多的行政执法权,针对文化遗产领域形成专门化的打假机制和队伍。
总之,文化遗产保护是关乎民族文化存续与发展的大事,不能毁于一时功利,更不能毁于造假行为。文化遗产打假也是一种保护,只有先做好遗产资源的研究、甄别、汰选等工作,保证文化遗产的本真性,才能为后续的保护工作打下现实根基,促进文化传统的接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