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浙江、广西、广东、江西、山东、北京、上海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打火机开展质量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5722-2010《打火机安全与质量》,重点检测了火焰高度试验、溅火、爆火和跳火试验、熄火试验、跌落试验、高温试验、内压试验、燃料体积排量试验、持续燃烧试验8项指标。经检测,受检打火机20个批次,合格6个批次,不合格14个批次,合格率为30%,其问题为12个批次高温试验不合格,4个批次火焰高度试验不合格,4个批次内压试验不合格,3个批次燃料体积排量试验不合格,2个批次跌落试验不合格,2个批次溅火、爆火和跳火试验不合格,2个批次熄火试验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打火机,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打火机的,请及时举报。
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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