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第4季度对床上用品等43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抽查,并于2017年2月10日在其官网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抽查共抽取了信阳、驻马店、开封、洛阳、郑州、安阳、鹤壁、平顶山、许昌9个省辖市和兰考1个省直管县,280家企业生产的399批次配装眼镜产品,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一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及《2016年第4批配装眼镜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配装眼镜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和装配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391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球镜(主子午面)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超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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