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打假,还应避免“敌友不分”
叶红红
人大代表黄建平喊话马云。说虚拟经济发展太快,相关法律法规跟不上。在淘宝网店上,已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他认为,这些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网店对实体经济是个很大的伤害。如果中国的实体经济不能通过品牌、通过产品售价体现创新、品牌价值,那就是搞破坏。(3月5日《安徽商报》)
日前,针对两会代表,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淘宝上有300多家打着‘马可波罗瓷砖’、‘马可波罗卫浴’等旗号的店铺,只有两家经过授权,其他的都是‘李鬼’。”并提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网店对实体经济是个很大的伤害。”的说法,淘宝网公开做出回应,并提出了三点截然不同的观点,指出打假是双方共同的责任,管理好自己的渠道更是品牌方自己的责任。
道理越辩越明,就如同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一样,有争议有交锋并非一件坏事。即便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网店等新经济形态也是“实体经济一部分”,不过要改变传统观念,形成新经济思维,显然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自然而然,基于虚实之议的认识偏差,网络售假的责任误解和角色误判,也需要一个“重新认识与发现”的过程。没有做到敌友之分,而把同盟军当成假象敌,也是造成共同打假态势未能形成的原因。
平台公司若不能打假,以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名誉,其结果必然只有死路一段。对于打与不打的关系,平台公司自然了然于心。因而,任何一家平台责任方,都必然把打假治劣作为自己的天职,以此更好的赢得市场的信息,公众的欢迎,而不是为了短期利益而置知名商家和品牌公司的利益不顾,反倒成为制假售假的保护伞或者庇护者,不仅在道义上有污点,在法律上也将陷入死胡同。正是有此利益考量,才使得平台公司不仅要立足于做好自己,更要联合各方组建同盟,密织一张共防共治的网络。
也正是如此,才有了阿里巴巴牵头组建打假联盟,成立自己的打假铁战队,积极申请加入打假组织国际打假联盟(IACC),与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合作,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开展线下打假,端了众多制假窝点,以及为寻求源头治理而实施的“中国质造”品牌塑造项目。然若是这样的努力,未能获得同盟军的支持,反倒因为售假行为的存在,而被冠以“保护者”或者“纵容者”的恶名,或者在经济虚实之议中,被贴上“实体经济伤害者”的标签,那么对网络平台公司有失公正,更会带来认识上的偏见与误解,削弱共同打假的整体力量,并为制假贩假行为提供空间。
新经济不仅仅解放了老的生产力,更主要是创造了新的生产力。有了网络平台的辅助,实体经济得到了更高效和快捷的发展,并为其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搭建了平台。因而可以说,网店等新经济,不仅是传统实体经济的辅助者,更是服务者和合伙人,理应得到其善待和尊重,而非排挤与对立。大量的实体经济,在网络平台上开设授权商店,让商品销售与流通更经济、实惠和快捷。而对渠道进行规范,彼此合作联合开展打假治劣,则显得尤为重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下的造假贩假行为,在网络上同样存在,并囿于网络行为的隐蔽性、取证的难度等因素,情况较之更甚。不过,制假售假现象非网络原罪,网络售假行为的存在,也非平台公司一方的责任,与品牌方、行政监管和公众能力都密不可分,建立品牌方、公众、媒体、行政监管机构等级各方参与的打假团队,以及整体联动的机制则尤为重要,也是实现根本治理的前提。因而,明确自身的责任,达成“联合打假”的共识,而非基于自身利益的“排他性指责”,才能避免“敌友不分”和“是非不明”,以“环球同此凉热”共同担当,高悬一把有假必打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