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编辑学会会长郝振省近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应该加强对编辑知识产权的保护。
郝振省认为,编辑作为出版机构的核心资产,是精神产品的选题策划者、组织实施者、质量提升者。解决编辑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相对等、相平衡问题,对于我国建设出版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创新型文化强国,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然而,一直以来,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对于作者著作权的保护都给予了极大关注和高度重视,处于强保护状态,而对于涉及编辑权利的条款和内容却处于弱保护状态。
郝振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可组织对我国出版事业中编辑存在的价值、承担的责任、负有的使命、享有的权利等进行一番学理方面的考量与研究,给出理论的说明与实际上的界定。在此基础上,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对正在修订的《著作权法》进行补充性修改完善。同时,对《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等进行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
郝振省表示,可以先推出一个关于编辑责任、义务与权利相平衡、相对应的法规性文件,然后在施行一定时期后,把成熟的内容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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