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2016年度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从全省306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抽取了210个品种706批次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进行了全项目检验,检验合格704批次,合格率为99.72%,基本药物总体质量良好。
其中,生产环节在全省53家药品生产企业抽验基本药物117个品种260批次,未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抽验合格率为100%。
经营环节在全省126家药品批发企业抽验基本药物118个品种241批次,其中符合标准规定239批次,抽验合格率为99.17%;在22家药品零售企业抽验基本药物26个品种32批次,未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抽验合格率为100%。
使用环节在105家药品使用单位抽验基本药物103个品种173批次,未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抽验合格率为100%。
据本次发布的《河北省2016年基本药物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品种表》,抽样自保定广威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标示辽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板蓝根颗粒,被检出水分项目不合格,规格为“每袋装3克(无蔗糖,相当于饮片7克)”,批号为“1506001”;抽样自保定盛翔医药有限公司,标示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藿香正气水,被检出性状项目不合格,规格为“每支装10毫升”,批号为“150528”。
公告中提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抽验结果的分析利用,强化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管,依法查处本公告所列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查处情况及时报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2016年基本药物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品种表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