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大型原创歌手竞赛真人秀节目《歌手》自今年1月播出以来收获好评如潮,但也遭遇到涉嫌版权侵权的烦恼。在1月28日湖南卫视播出的《歌手》中,选手迪玛希演唱了改编自俄罗斯著名音乐人维塔斯创作的歌曲《歌剧2》,随后在湖南卫视播出的《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中,迪玛希再次演唱了《歌剧2》。1月31日,维塔斯及其经纪人、经授权享有《歌剧2》著作权的布多夫金通过律师致函湖南卫视,要求其停止侵权、禁播迪玛希在《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中的演出视频等。目前,湖南卫视尚未对此作出回应,是否侵权尚无定论。
近年来,国内综艺节目发展迅速,涌现出丰富多样的节目,但同时有些节目也出现了涉嫌版权侵权引发纠纷的情况。“综艺节目倘若侵犯他人作品版权,节目的表演者、改编者、制作者、播出者等参与者都应担责,但责任大小不一。”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认为,由于节目参与者承担的侵权责任大小不一样,权利人在维权时应对不同的侵权主体进行相应的取证。有业内人士指出,为规避版权侵权风险,综艺节目除原创外,也可以以通过他人授权方式获取作品,在获取授权的过程中应厘清不同权利状态,清晰权利链条,进而保障所获权利完整无瑕疵。
明确侵权责任
《歌手》被指侵权不是第一次,《歌手》前身《我是歌手》在第一季播出时,羽·泉组合翻唱了歌曲《烛光里的妈妈》,因改编未获版权人许可,词作者李春利和曲作者谷建芬分别发送律师函维权。谷建芬说:“我站出来维权,是不想让年轻音乐人失去希望。”后来湖南卫视也支付了相关版权费。除《歌手》外,央视春晚节目也有过被质疑抄袭的风波,比如2012年央视春晚,有网友指出,郭冬临的小品《超市面试》涉嫌抄袭日本小品《打工面试》,韩庚的创意节目《除夕的传说》也被质疑抄袭了日本的一个创意3D壁画节目。
综艺节目如果侵权,节目各个参与者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在赵虎看来,一般而言,综艺节目的表演者、改编者、制作者等都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不过,由于每个参与者扮演的角色起到的作用不同,主观心理状态不一样,责任大小也不一样。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他也强调,如果参与者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可能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比如,表演者有证据证明不知道歌曲没有经过授权,而且有理由相信所表演的歌曲都是经过授权的,那么表演者有可能只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由其他主体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岩也认为,与其他类型的侵权行为一样,版权侵权主体承担的责任方式主要集中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不同权利主体的担责不一样。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责任承担方式在个案中的取舍也会结合个案情况有所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掌握维权方法
综艺节目未经授权传播权利人的作品,不仅压缩了原作品的市场空间,还会抑制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导致精品匮乏,影响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面对侵权情况,权利人应主动站出来发声,对侵权行为说“不”。那么,在这类综艺节目侵权纠纷中,权利人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维权专家委员会常任委员赵俊杰认为,权利人若发现作品遭遇侵权,可以首先以发送警告函、律师函、通知书等形式与表演者、制作者、播出方进行协商,或者在有关方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协商、调解无效,权利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进行法律救济。
对于赵俊杰的观点,王立岩表示赞同。她认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权利人的维权渠道很多,既可以通过沟通协调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需要指出的是,倘若权利人借助仲裁、诉讼方式维权,应注意多种问题,比如权利人自身权利状态、作品内容的独创性、被控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的内容比对、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以权利人自身的权利状态为例,权利人在维权中首先需要证明自身权利完整无瑕疵,即维权者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是原作品的权利人或至少有权进行维权,这是很多版权案件中需要解决的先决问题。“当然,随着我国版权保护的力度逐步加强,以及版权具有价值观念的成熟,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实体尊重版权,大多数综艺节目中作品都获得了作者授权,侵权情况自然会减少。”王立岩补充说。
赵虎则认为,在进行诉讼时,权利人应该注意取证。只有提前保留好足够的证据,胜诉几率才会更大。同时,权利人也可寻求律师的帮助。由于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技巧,并非普通的权利人能够掌握,权利人可以寻求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帮助,减少败诉的可能性。
清晰权利链条
综艺节目侵犯他人作品版权,不仅会给节目的收视造成影响,还会损坏节目的品牌形象,不利于节目的长远发展。为规避侵权风险,综艺节目方该怎么做?赵俊杰认为,综艺节目运作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权利很多,仅从知识产权角度就可能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商业秘密等。以著作权为例,在节目筹划、制作、播出的各个环节,均有必要对节目可能涉及的著作权具体权项进行分析,签署授权书或者其他形式的合作协议非常重要。比如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词作品、曲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电视栏目制作者应当对表演者提供的曲目来源进行必要的审查;电视台播放他人的影像作品,应当取得制片方许可,并支付报酬。
王立岩认为,综艺节目方可以通过原创和授权两种途径规避版权侵权风险。其中在获得授权方面,综艺节目方可以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律师等找到著作权授权渠道,从而获得权利人授权。在获取授权的过程中,综艺节目方要厘清不同的权利状态,清晰权利链条,以保障权利完整无瑕疵。
相较其他综艺节目,央视春晚在版权管理方面积极探索,获得了业界和权利人的广泛认可。2014年至今,央视春晚基本上做到零版权争议,为业界树立了榜样。中央电视台版权和法律事务室主任郑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央视春晚是综合性综艺节目,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类作品类型在春晚舞台上都会有所体现,十分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版权争议,因此央视格外重视春晚的版权问题。为了防范版权风险,央视版权部门一般至少提前5个月介入春晚筹备,以“庖丁解牛”的方式,对整台晚会进行专业分解,直至最基本的版权元素。如一个舞蹈类节目,就需要分解至舞蹈作品作者、编舞、表演者、音乐词曲作者、编曲、背景视频和图片权利人等多个权利主体,再逐项获得授权、落实权利来源。如果节目中出现了权利不清的作品,央视会通过各种渠道寻求授权,比如之前央视春晚的一个节目所使用的照片中出现了一幅剪纸,因为具有独创性的剪纸也有版权,央视便设法联系到权利人,获得权利人的授权。再比如节目中使用的图片,央视与一家专业的图片公司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图片公司会为央视提供原创正版图片,央视版权部门要求春晚使用的所有图片必须来源合法,不得随意使用网络图片。除此之外,央视版权部门还自去年起建立了“节目全程审看”机制,对节目进行多次现场审看,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版权隐患和法律风险,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