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英国政府公布了一份官方政策文件列出了英国脱欧的若干计划,但并没有过多提到知识产权,律师称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讨论。
1月,《世界知识产权评论》(WIPR)报道称英国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May)简述了一份英国将用于脱欧条款谈判的12步计划,还称英国“脱欧后将不会选择‘半留半走’的方案”。
2月2日发布的白皮书详细地描述了这12条“原则”。
特蕾莎.梅早前发表的演讲引发了人们对英国将把退出《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作为脱欧程序一部分的担忧。
最新的这份白皮书放大了这种担忧,白皮书第二条称:“我们将掌管自己的事务……终止欧盟法院(CJEU)在英国的司法管辖权。”
Gowling律所的知识产权主任戈登.哈里斯(GordonHarris)解释称,这与正在进行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批准程序以及对UPC法官的宣传并不一致。
他说,“鉴于《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明确赋予CJEU最终上诉法院身份,所以要政府遵守白皮书承诺并继续保留英国UPC的成员资格是不可能的。”
哈里斯称,唯一的现实解释就是政府提议加入UPC,然后等英国脱离欧盟后再退出。
此外,白皮书中的第十条简述了确保英国“依然是科学创新的最佳国度”的原则。
Marks&Clerk律所合伙人格雷汉姆.伯纳特霍尔(GrahamBurnett-Hall)解释称白皮书中并无特别的知识产权承诺。
但他相信英国政府“在贸易、科技合作方面的立场表明只要符合英国(尤其是英国出口商)的利益,英国就有可能愿意考虑继续实施共同的知识产权倡议”。
他还称,这与英国政府早前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决定是完全一致的。
哈里斯还认为白皮书中的第八条——“确保欧洲市场实现自由贸易”包含了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可。
他解释称这一条表明“欧盟范围内的各种体制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并未就“这些机制将如何被复制或者我们将如何处理UPC、统一商标或者统一外观设计提供任何建议”。(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