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月20日讯记者张红兵记者20日获悉,按照《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版权局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网站上报的获得作品授权情况,国家版权局今天公布了2017年度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记者看到,今年首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包括57项影视作品。预警信息包括作品名称、权利主体、授权形式、授权期限以及分销、置换情况。
据了解,预警名单公布后,相关网站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网站未经许可不得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用户上传内容网站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网站应仅提供获得合法授权网站的搜索结果及跳转链接服务;电商网站及应用平台应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责任编辑:杜娟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