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吴晓山摄)
2017年1月6日,国新办举行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政策吹风会。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海关总署非常重视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以期为外资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近年来海关总署先后出台了《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制度规范,通过法治化的方式去建立进出口信用管理体系。同时注重信息化管理的建设,上线运行了“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了“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中国海关关企合作平台”,依托科技手段,保障信用管理制度高效运行。
二是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别化监管,把主要的管理资源集中到信用不好、管理不规范企业的监管上。
三是注重协同监管,把对企业的进出口信用管理置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去,充分释放政策的红利。让失信企业不仅在海关通关环节受到惩戒,在相关领域也将受到影响和制约。
四是注重国际合作,广泛开展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之间的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合作。
李国表示,海关还将信用管理制度与商事制度改革深度融合,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也给予了一系列便利措施。相信随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渐成熟和完善,广大守信企业得到的优惠和便利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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