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质检总局)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娄奕娟)12月27日,记者从质检总局了解到,近日正式公布的《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将聚焦当前质量品牌建设中存在的痛点与不足,实施消费品、进出口商品、电子商务产品、进出口农产品、进出口食品、装备制造业、服务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等9个领域的质量提升行动。
《规划》着眼于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充分发挥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执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职能作用,统筹布局、综合施策,是全国质检系统“十三五”时期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行动纲领。
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供给,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规划》立足于增强消费者的质量获得感,设置了明确的目标,提出到2020年,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具体来看,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要达到84.5,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要稳定在92%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要达到94.8%,重点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8。而在2015年,这4个指标分别是83.5、91.1%、92.9%和75。
《规划》的实施将使消费者在国内享受到更多优质优价的商品和服务。根据《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将着力提高国内消费品供给质量,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引导海外消费回流,让国内百姓分享到更多的“质量红利”。
《规划》同时提出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十三五”时期,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建立健全社会质量监督员和产品侵权责任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
以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改善供给与满足需求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与改革当先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与稳步推进相结合为基本原则,《规划》提出了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品牌建设取得较大成效、质量发展基础更加扎实、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进一步健全的三大发展目标。
具体的量化发展指标还包括:建成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0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350个、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10个、食品农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100个、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000个、质量风险信息监测点500个。建成全国知名品牌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50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8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40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50个、中国知名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300个。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是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的主体。为更好地发挥企业作用,《规划》提出实施质量简政放权、探索质量制度创新、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工程建设这四大措施。
《规划》提出了七项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培育质量品牌优势、突出重点领域提升等内容,并明确提出了做好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撑、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深化国际交流等五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