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6年第8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餐饮、流通、消费三个环节以及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68批次样品,其中65批为合格,3个批次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亳州市富丽华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经销的粉皮(生产日期/批号2016/7/29),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亳州市绿能食品有限公司,检测出铝的残留量170mg/kg;
2、亳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万达嘉华酒店经销的粉皮(生产日期/批号2016/8/6),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供应商:来安县曾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检测出铝的残留量91mg/kg;
3、亳州市凤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销的粉皮(生产日期/批号2016/7/29),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亳州市绿能食品有限公司,检测出铝的残留量524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成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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