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应在战略上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注重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日前于北京召开的“促进京津冀文化企业走出去政策与实务交流会”上,北京市文资办副主任马一德为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推进工作建言。
马一德认为,第一,要加大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处理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处理侵权纠纷,保护权利人的创造性劳动和合法权益,营造保护和促进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一方面,文化企业、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在企业改制、增资扩股中应进行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防止权利流失。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对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职务发明人和技术秘密知情人的教育,避免损害企业或他人的权利。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诚信数据库的作用,将侵犯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记入信用系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告。
第二,要促进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取得和拥有。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和帮助文化企业建立管理应用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导,而不是以产品、项目为主,避免硬件思维、形式主义。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要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把真正知识产权纳入到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
第三,要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工作。马一德认为,文化产业集聚区作为文化产业的集聚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区内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施本集聚区知识产权战略,塑造和维护本集聚区的标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维权等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文化产业集聚区品牌建设,建议文化产业集聚区将标识注册成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供区内企业、单位和个人使用。加强文化会展品牌建设,文化会展担负着活跃北京文化市场,搭建文化产业的展示、交易和融资平台,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等服务作用。要加强类似京交会、“相约北京”等集展览交易、项目推介、洽谈合作、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身的综合性平台建设。另一方面,要鼓励文化产业集聚区的标识在相关核心商品和服务进行集体商标注册或证明商标的全面注册,由市工商局负责进行指导。注册及续展所需资金,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第四,要提升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服务水平。鼓励、引导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的服务,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以适当方式进驻文化产业集聚区,为文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管理、评估、交易等服务。以拓展知识产权资源为重点,加强与国内外文化产业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合作,搭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公共交易平台,鼓励境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将中外文化成果市场化、商品化,实现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的良性循环,成为全国文化产业知识产权集中交易、合同、交流中心,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保证;开展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培训,增强文化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意识;研究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支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建设,为文化企业投融资提供服务。
第五,要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与保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并完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并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知识产权重点支持目,对进入目录的文化企业、单位和个人在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交流、服务等方面优先支持;完善文化产业奖励制度,对于拥有知识产权并对社会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相关机构在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时,应当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相关的行业协会的职能。支持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发展,增强文化产业协会和联盟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的能力。
马一德表示,相信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随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必将迎来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