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季度,陕西省质监局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共抽查了西安地区14家经销企业的40批次灯具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产品33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202-2008《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GB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等相关标准,对灯具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灯具产品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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