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的公告》。据公告,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159批次产品,经检验检出5批次不合格产品。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保存相应购物票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和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标识等内容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存在漏气、涨袋及变质等问题;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1批次:四川绵竹绵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商标:绵源),规格型号2.1L/瓶50%Vol,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青海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3批次:同仁十里香酿皮店销售的2016-8-10日生产的1批次酿皮及1批次粳皮,检出过氧化苯甲酰不合格;马忠食府销售的2016-8-10日生产的1批次粳皮,检出日落黄不合格。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1批次: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商标:青藏雪岭),规格型号570ml/瓶,检出锶、偏硅酸、溶解性总固体不合格。
青海省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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