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近年来,为加强对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核心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中国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分别成立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这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在运行中,为完善技术类案件审理相继设立技术调查室,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事实查明工作。来自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数据显示,引入技术调查官一年来,该院技术类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87%,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自2015年10月设立技术调查室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选任的技术调查官已参与250起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参与出庭128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逾百份。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人毛琎肯定技术调查官对案件审理起到重要作用:“技术调查官参与整个庭审过程,会跟当事人讨论技术问题,对于核心技术问题把握比较准确,同时,技术调查官对于专利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的法律标准把握也很准确,能够抓住技术问题最核心的部分。就我感受而言,技术调查官推行一周年时间,对当事人的案件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时间、效率上加速案件审理,这个制度值得大力推广。”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的彭晓琦去年起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出任医药化学领域的技术调查官,参与了50多起案件的技术调查工作。她总结,技术调查官就是要做好合议庭的技术翻译、技术助手和技术参谋:“首先,把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术语解释成合议庭能听得懂的语言。第二,协助合议庭理解案件所涉及的技术内容,是什么样的技术方案,所采取的技术手段有哪些,解决了技术中的什么问题,达到了哪些技术效果。第三,根据我对案情的了解,为合议庭梳理本案的技术焦点问题,并提供调查建议。”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选任了39名技术调查官,主要是高校、科研机构、国家专利机关等单位的研究人员,涵盖光电、通信、医药、生化、材料、机械、计算机等审判实践经常涉及的专业技术方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技术调查官为司法辅助人员,在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法院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辅助审判。
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引入技术调查官,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有相似制度。在美国,知识产权法官有很多技术助理,帮助解决技术问题;在德国,则有专门的技术法官,与专业法官具有同等表决权。此外,在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都有技术调查官制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负责人仪军表示,中国正在积极探索实践符合自身国情的技术调查官制度:“我们在制定技术调查官制度,包括其运行、操作模式的一系列工作中,参考了很多域外有益经验,也让适合我们国情的举措得以体现。从三个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建立情况来看,工作目的方向是一致的,但具体操作模式上略有不同,将来我们希望通过不断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促进这一制度建立,让其更加符合中国国情以及各院审理案件的特点。”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工作规范,力求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技术调查官制度。
作者:吴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