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6类食品22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速冻食品19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0批次,调味品15批次,饮料16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2.8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64%。
据了解,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为——
餐饮食品1批次:
汽车产业开发区廖氏重庆特色火锅店自制的火锅底料中检出不得使用的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
长春市绿野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笨榨)(1.5L/桶)和大豆油(笨榨)(5L/桶)中均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5类食品15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
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豆制品11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蜂产品3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9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酒类8批次:
吉林省吉盛涌鑫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昭鹤小米白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长春市(榆树)世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北三宝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吉林省镇赉镇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醇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磐石市华晟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养生酒和华晟源竹叶青酒中均检出酒精度不达标;集安市仁益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集安白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长春市圣泉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粱原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通化市得顺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原汁爽口山葡萄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长春、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