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10月10日,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3期)获悉,本期公布18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5批次。
抽查样品中,山西省临汾市金殿镇龙祠村企业山西尧龙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为2016年08月11日,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为n=5,c=0,m=0(CFU/250mL),实际检测为n1=89,n2=95,n3=134,n4=129,n5=56(CFU/250mL),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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